當大陸人士與台灣配偶結婚後,若希望合法來台定居生活,就需要依循政府規定辦理相關申請手續。這篇文章將以台灣本地的語氣、繁體中文說明「大陸配偶來台的完整流程」,方便有此需求的民眾一目了然。
在台灣法律上,兩岸婚姻屬於「涉外婚姻」的一種,受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以及內政部移民署的規範。大陸配偶要來台,不像一般外籍配偶可以直接申請居留或永久居留,而是必須依階段辦理,從「探親」、「長期居留」、「依親居留」,再到「申請定居」,期間還會經過背景調查與審查等程序,整體流程較長,但只要依法申請,通常都能順利完成。
以下是從結婚到最終取得定居權的標準流程:
無論是在台灣或大陸結婚,第一步一定是辦理合法婚姻登記。
若在大陸結婚:需要至大陸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,取得《結婚證書》,之後再回台辦理結婚登記認證與文件驗證。
若在台灣結婚:大陸配偶需來台以「觀光」或「團聚」簽證入境,並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辦完結婚登記後,大陸配偶需申請來台的「入台證」,這是後續居留的第一步。
應備文件:
結婚證明文件
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
戶籍謄本
台灣配偶的身分證影本與戶籍資料
相片等
向誰申請?
由台灣配偶向「移民署」提出申請,並依據規定轉交陸委會審查。
大陸配偶初次入台後,如希望長期停留,可申請「依親居留簽證」。
有效期間:每次核准有效期通常為1年,可續簽
申請機關: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
附帶條件:
結婚關係仍維持
台灣配偶無重大刑案紀錄
通常,大陸配偶在台居留滿三年後,且無不良紀錄,即可申請「長期居留證」,在台工作、就醫、就學等權益會更有保障。
滿 6年(或特定條件下縮短為4年) 後,大陸配偶可申請在台定居,也就是俗稱的「取得身分證」。
申請條件包含:
申請時婚姻仍維持
未有重大刑事案件或危害國安紀錄
通過背景調查(包括政治、犯罪、品行等)
審核機關:由內政部移民署審查,並由移民署通知補件與核准
不行,結婚只是第一步。仍需依程序申請入台證與後續居留。
持有「依親居留證」的配偶原則上不能直接工作,需申請工作許可。但持有「長期居留」或「定居」身分後,則可合法工作。
視情況而定,若已取得「定居」或「永久居留」身分,即使離婚也可繼續留台。若僅是依親居留,離婚後將失去依親條件,需另尋合法身分(如工作簽證等)才能留台。
遇到兩岸婚姻相關手續問題時,可以尋求以下單位協助:
內政部移民署:各地服務站提供窗口諮詢
地方戶政事務所:辦理結婚登記與身分異動
海基會:提供兩岸民間協商與協助
合法婚姻介紹所:若從媒人或仲介認識配偶,應確認其是否經政府立案
大陸配偶來台的流程雖然手續繁瑣,但都是為了保障雙方權益與社會安全。只要夫妻真誠交往、依法辦理,絕大多數情況下都能順利完成來台與定居手續。兩岸婚姻本質上就是一段跨越文化與地域的情感連結,需要彼此包容與配合,才能走得長久。
希望本文能幫助到正在準備讓大陸配偶來台的你,有任何問題也可以留言或尋求官方單位進一步協助。